有近一個星期沒有接觸外間新聞,在Uncle Ray's Corner網誌才看到一個近來多人談論的名字,叫趙燕萍。
片段我看過後,以我理解是當時人站在「自己沒有做錯的消費者層面上,以拍攝放上Youtube的方法,作為懲戒她心目中不良經營方法的商店」,錯就錯在她自己對價值觀理解錯誤,用的方法和談話的語氣也過了火,才惹來很多網民的批評和攻擊。
該店店長曾經叫趙小姐不要拍攝,趙燕萍其後公開對方地址和名稱是不妥當,因為是侵犯了店長的私隱權,她可以保留片段去消委會投訴,如果該店有不誠實的經營手法,由消委會公布是比較正確的做法,自行放上網即是表示社會的法治機制失效,要用私刑的方法去對付不當的人,近於以暴易暴。雖然趙小姐的做法是不對,但也不算是全錯。
最少她遇到一些她自己認為對方不當的經營,而把它拍下來再處理,也是做對了。不管只是為自己的消費權益,還是保障大眾的利益,她是有權這樣去做,只是理解價值、事後處理方法和用語就做得不對了。經過今次事件,下次趙小姐用較好的方法處理就可以了。
不應該用人肉搜尋去對待普通人
不過,在我而言也不覺得網民有權去公開趙小姐的私人資料和相片,這個世界不是人家做錯,你就有權用公開對方私隱懲罰她。網民有權寫文章去批評她,但公開她私人資料和相片的方法是不應該去做。對方不是高官或公眾人物,事情又不關乎人命、嚴重罪案及公眾利益,試問我們作為普通的市民,誰在權去隨意去公開別人的私隱?何況這方面是有基本法和私隱條例的保護,違法是一種罪行,不值得鼓吹去做,希望網友停止這種行為,否則便和趙小姐當時的做法一樣,是用錯了方法。
趙燕萍令我有感!
趙燕萍令我有感!為何大家在個人小市民做錯的層面上,不惜人肉搜尋去起底去批評她,反而有關社會的公義,政府高官及利益集團就特別容忍,嚴重的不發一語或者只唱和諧。不禁令我產生一個有趣的聯想, 如果在香港裡每個市民大學生、中學生、小學生、各各專業人士甚至家庭主婦,在大家的私人網誌中,也會找到對我們的政府和不公義事情的批評文章,家家戶戶也寫上希望有個合理的普選制度實行民主的素求,無論入任何一個網誌皆無處不是的話,我們的政府應該不會這麼爛吧~!





